我的商务室
  农 业 资 讯
农业要闻 农村动态 行业展会 国内动态 国际动态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国务院公布《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发布时间: 2010-7-16 11:52:26    浏览次数: 84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77号国务院令,公布《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三十五条,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条例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

  条例规定,自然灾害发生并达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立即向社会发布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紧急调拨、运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和物资,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抚慰受灾人员,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组织受灾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分析评估灾情趋势和灾区需求,采取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措施;组织自然灾害救助捐赠活动。

  条例规定,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条例规定,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记者隋笑飞)

资讯来源:新华网  发布人:中国农产品信息网
查看评论】(已有 0条评论)
  相关资讯
国务院公布《救助条例...
10-07-16 11:51  
会员登录名
会员密码:
内容:
    
 
  最 新 供 应 信 息
· [供]润吉大型肉驴养殖总场... 10-09-07
· [供]进口辣椒种子 10-09-07
· [供]进口辣椒种子 10-09-07
· [供]进口辣椒种子 10-09-07
· [供]观赏食用甜百合种球 10-09-07
· [供]肉牛犊、改良牛、育肥... 10-09-07
· [供]求购:玉米麸皮小麦大... 10-09-07
· [供]国际小母牛 山东红旗... 10-09-06
· [供]供应双芯耐磨可调缩孔 10-09-06
· [供]2010年肉牛养殖技... 10-09-06
  最 新 求 购 信 息
· [求]鑫兴现金求购玉米大豆... 10-09-07
· [求]武汉绿健饲料有限公司... 10-09-07
· [求]崇州卫世求购玉米小麦... 10-09-07
· [求]【周经理】现款诚购:... 10-09-07
· [求]大豆玉米高粱蚕豆绿豆... 10-09-07
· [求]大豆玉米高粱蚕豆绿豆... 10-09-07
· [求]大豆玉米高粱蚕豆绿豆... 10-09-07
· [求]大豆玉米高粱蚕豆绿豆... 10-09-07
· [求]大豆玉米高粱蚕豆绿豆... 10-09-07
· [求]现金求购玉米 鱼粉 ... 10-09-07
  您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发表对本站的意见
 标题:
 内容:
 邮箱: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加盟协议 | 客户服务 | 在线留言 | 网站介绍 | 集团邮箱 | 设为首页 |
特别声明:所有本网站内容的知识产权归中国农产品信息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录、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农产品信息网上述条款保留对其调整修改以及最终解释权
电话:0731-8881659 13974819829 E-mail:admin@cnagri.com.cn 本站访问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湘ICP备06011268号